1992年,联合国大会第47/3号决议宣布每年都要纪念国际残疾人日。12月3日,国际残疾人日。国际残疾人日致力于在社会和发展的各个领域促进和维护残疾人的权利和福祉,并提高人们对残疾人处境的认识,包括政治、社会、经济和文化生活等各个方面。
基于联合国在残疾人领域数十年来所做的工作,2006年的 《残疾人权利公约》通过《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 以及一系列国际发展框架的落实,进一步保障了残疾人的权利和福祉。上述国际发展框架包括 《仙台减少灾害风险框架》、《残疾人参与人道主义行动章程》、《新城市议程》和《发展筹资问题亚的斯亚贝巴行动议程》等。
1、残疾人日在12月3日,是一年一度的活动,设立的宗旨是为了促进人们对残疾问题的理解以及动员人们维持残疾人的尊严、权利以及幸福,全球共有6.5亿残疾人,多年以来,在国际社会的帮助下,保障残疾人权利的取得了一定的进展。
2、在生理、法律以及社会方面的障碍,残疾人不能和正常人一样接受平等的享受经济、政治、社会以及文化等权利,1992年10月12日至13日,联合国举行了首次关于残疾人问题的特别会议,将每年的12月3日定为国际残疾人日。
1、国际残疾人日又称为世界残疾人日,在第47届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确定自1992年开始每年12月3日为国际残疾人日。
2、确定“国际残疾人日”的目的:持续提高政府和社会对残疾人的认识,促使各国政府将残疾人事业放在优先地位,采取更有力、更广泛的行动和措施,在“联合国残疾人十年”之后全面实施《关于残疾人的世界行动纲领》,实现“人人共享的社会”这一目标。